存款时误导用户办理保险、虚假宣传、夸大保险收益,这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莒县支行却是屡禁不止。近日,记者接到有关莒县邮政银行欺骗储户的举报,在后续的采访中,甚至有莒县邮政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跟储户说的这些都是上面统一培训的。”
夸大收益,隐瞒风险
家住莒县招贤镇的储户李俊详细讲述自己这段堪称神奇的“定存”经历。
“当时去存的时候,准备存五年的定期,招贤镇邮政营业所员工跟我说,可以帮我存成保险,收益绝对比存定期年利率5%还要高一些。”李俊回忆起当时的场景。
就这样,李俊原本打算定存5年的几笔钱,按照银行柜员的介绍,陆续在莒县邮政储蓄银行将35万元全都买成了5年期保险。
“2015年底,四个保单陆续到期才发现,跟当初莒县邮政员工承诺的收益少了一大半!比当初存定期的利率收益都要低,等到我们去讨说法的时候,才告诉我们保险产品的收益不稳定,存的时候咋不说?”李俊告诉记者。
直到此时,李均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莒县邮政给欺骗了”。针对举报者反馈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招贤镇邮政柜员,她对记者表示,“当初承诺的利息,也不是我们自己随便乱说,都是当初县局给我们统一培训规定的。部门储户的差额利息的问题县里也正在商量解决,会及时给储户补齐的。”
来闹就补偿,不闹就拖着
另一位爆料人王先生跟记者说“他们就是闹得厉害就给补偿,讲理的、不闹的就拖着你。”据反馈,莒县峤山镇一位被骗保的6旬老大爷,带着老伴堵在莒县邮政乡镇营业所,莒县招贤镇的方先生天天耗在营业所讨要说法,这些人的差额利息早早被补齐,而针对温和的讨要者,则采取一脱到底的态度,从1月份就开始讨要说法,但是到现在得到的答复依旧是“再等等”、“办着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记者尝试联系莒县邮政相关领导,但电话均无接听。事后,莒县邮政储蓄保险理财部段主任回应“我们正在积极联系储户,领导层面也在紧急讨论处理方案”,莒县邮政储蓄银行招贤营业所陈所长表示,针对此事,县局一直在研究解决方案,我们也希望能够尽快弥补储户损失。而截止到发稿,未见莒县邮政储蓄有任何处理动态。
银行应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二)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三)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责任、电话回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重要事项等等。
莒县邮政储蓄银行在销售保险时,未如实向顾客解释清楚存款和保险本质的不同,也未提醒客户如提前支取所承担的损失,而是利用普通百姓对银行的信任推销保险,这很明显是欺骗消费者,是骗保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银监会多次强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对人民负责”在银行业的根本体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确定专门部门统一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参与各类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及审核程序,对于存在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产品和服务,应独立、权威地提出异议;对于投诉量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投诉事项,应牵头制定统一的处理方案。
邮政储蓄银行莒县支行骗保行为何时能得到有力的规范?已经被骗保的储户如何妥善处理?我们将对此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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