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国家发改委日前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对重点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信用数据进行采集,希望发挥信用监管手段,引导煤炭、电力企业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促进煤炭稳定供应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据了解,全国产能规模在300万吨/年以上的煤炭企业及电力、钢铁、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均被纳入此次采集范围。采集内容包括2017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以及煤炭企业产能产量、去产能情况和煤炭库存等数据。数据分析结果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长期以来,煤电双方一直都签订中长期合同,但一旦煤价出现大幅波动,双方的履约率并不是很高,这也导致煤电矛盾时常出现。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理事长董跃鹰表示,发改委此举有利于减少煤电双方频繁爆发的矛盾,同时避免煤炭价格大幅度波动造成煤电双方损失,从而持续推进煤炭去产能。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今年4月份山东电厂长协煤价格就出现了倒挂行情,各地也有类似情况发生。为此,国家发改委当月即下发通知,要求加快煤炭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并严格履行。从9月底开始,持续上涨的煤价已开始回落。以神华集团为例,10月份的现货价要高于长协价100元/吨左右。 “通过签订和履行一年期以上的煤炭购销中长期合同,稳定供运需各方市场预期,既有利于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价格,也有利于稳定运力资源,优化运力配置,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企业交易风险、交易成本和社会用能成本,从而提高煤炭供运需运行系统的整体效率。”董跃鹰认为。 事实上,中长期合同可有效规避短期市场风险、减少市场波动幅度,也是国际通行做法。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等下游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大多采取“基准价+浮动价”“基准价+级差”的灵活方式。 “在既定量又定价的基础上采取信用监管,有利于推动长协合同双方履约,遵循契约精神。”董跃鹰表示。
编辑:行者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