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12日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济南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从100元提高至110元。本月起,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开始按新标准发放。 据了解,本次是2011年以来济南市第七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居民养老待遇“七连涨”。全市79.1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将因此受惠。 目前,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每年缴费一次,从100元到5000元,设12个缴费档次。政府还将根据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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