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走在全省前列;重大决策要“问计于民”,必要时要组织听证……5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下称《纲要》)及《济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下称《规定》)进行解读。 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本海介绍,《纲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同步推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纲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在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进程中走在山东省前列。 《规定》则明确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执行监督等方面内容。在决策程序上共分六节,主要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 《规定》提出,对于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20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方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座谈讨论;必要时,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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