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山东财经网 - 山东 - 山东初创农村电商可“一址多照”
山东初创农村电商可“一址多照”
加入时间:2016-9-23 8:31:29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导报讯(记者  王伟)近日,山东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7个方面30条措施,着力推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意见》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初创农村电商发展的规定:对从事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的个体电商业户允许“一址多照”,允许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个体电商业户经营场所,支持个体电商业户进入众创空间经营,允许其经营场所“席位注册”等。
    山东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从前几年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目前全省淘宝村已达60余个,淘宝镇发展到6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五位,各地农村电商依托当地特色产业多元化发展,初步形成了农村电商产业生态。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工作,推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深入农村基层对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和监管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全省当前农村电商发展现状、监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研究提出了既有针对性也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在全省工商新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下发执行。
    《意见》提出,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引导农村各类主体从事电子商务、引导农村电商主体登记注册、落实工商登记便利化措施、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扩宽农村电子商务经营场所资源等。
    要加强支持引导,积极推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主要包括支持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引导多种途径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实体市场开展网络经营、积极支持电商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和服务等。
    要加强网络品牌建设,提升全省农村电商产品知名度。主要包括积极开展商标法规和品牌知识培训、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商标战略实施机制、探索完善商标注册指导机制、积极打造农村电商区域整体品牌、加大农村电商领域商标监管执法力度等。




编辑:行者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