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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网 - 导报原创 - 出台十几年 企业多无视——工资指导线,“虚线”将画实



出台十几年 企业多无视——工资指导线,“虚线”将画实




导报原创  加入时间:2016-8-22 8:27:26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经济导报见习记者  杜杨

    进入8月份以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等10余省市区的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称“指导线”)已经出炉。与2015年相比,上述地区今年的指导线多为持平或下调。
  经济导报记者采访发现,尽管山东已连续18年出台指导线,却依然难以成为企业员工工资调整的重要标准;即便指导线得以强制执行,很多企业的工资结构也可以将其轻易规避。
  虽然目前指导线毫无强制力,但未来或能真正发挥指导作用。来自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称,在省工会主导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列为2016年省人大一类立法。一旦相关法规出台,指导线将成为重要参考数据,具有更多的实际意义。

“企业怎么定工资?要看市场”

  王凯是济南一家大型文化产业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她告诉导报记者,公司的员工基本不在乎指导线标明的、哪怕最高13%的涨幅,“因为无论中层还是基层,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工资都是1710元。”据了解,1710元正是济南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如此低水平且均等的工资标准显然不符合企业发展的需求,而王凯所就职公司采取的薪酬政策就是降低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例:“从基层员工到副总,我们把绩效分为十五个级别,每个人都按照其级别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分发放绩效奖金,最后到手的从1000多元到15000元不等。”
    据她说这样可以增加员工的积极性,“还有就是降低人力成本,毕竟我们企业收入标准较高,如果按照总收入定‘五险一金’缴纳标准,肯定要增加大量成本。”王凯说。
  无独有偶,烟台映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迎新告诉导报记者,他们公司员工收入中,基本工资所占比例也不高:“普通施工技术员工资大约是2300元,还有项目补助3000多元;如果项目提前竣工,或者如果建材没有浪费还有‘项目奖金’。最后一个月到手的能有5200元左右。”
  导报记者采访了数个行业的企业,多数采用的都是降低基本工资占收入比例、增加绩效奖金的薪酬体系,例外的也有,如酒店业:“我们的员工按照岗位不同,月工资标准从1710元到2000元多点不等,外加‘全勤奖’300元,还有不固定的其他奖金,每个月能拿到2500元就不少了。”尹芸经营着一家有几十间客房的经济酒店,还有遍布全省的19家餐厅。
  酒店业员工劳动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最重要的是收入原本就不高,所以即便强制执行指导线的最高标准,每人每个月增加的人力成本不过300余元,“而且最近酒店经营形势不乐观,我们没有理由按照指导线来吧?”尹芸强调。
  当导报记者问起指导线时,上述几名受访者均表示没听说过;相反,他们对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却一清二楚。可见指导线缺乏强制执行的现实,让企业“无视”其存在。有评论认为,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这才是指导线成为“虚线”的问题所在。
  尽管已经成为一条“虚线”,但指导线毕竟是有参考价值的具体数字,真正让企业“无视”指导线的,是企业采取的“降低基本工资占收入比例、增加绩效奖金等”的薪酬体系。这种体系有意无意中“规避”了指导线的作用:“上涨13%才222元多点,比起几千上万的收入,没有多少员工会在乎这点钱。”王凯如是说。
  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张翼认为,决定工资标准的是当地的经济状况与企业的经营状况,这不是单纯一条指导线所能涵盖的,“企业怎么定工资?要看市场,所以指导线的作用就是指导和参考,脱离市场现状谈论指导线毫无意义。”

指导线或将发挥“指导”作用

  与2015年相比,今年山东的指导线下降了不少:增长上线由18%降为13%、基准线由10%降为8%、下线则由4%降为3%。即便如此,上述受访企业依然没有参考指导线调整自身薪酬标准的打算:他们一致认为同行业者才是薪酬应该参考的对象。
  王凯就职的公司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其薪酬标准明显高于同行业,“正因如此,我们公司才吸引了来自万达等国内一流企业的人才。”而尹芸的企业运营并不太乐观,“整个酒店、餐饮行业都不景气,所以我们企业的薪酬标准也只是跟同行持平。”
“比如说我们企业,如果缺人或者赶工期,自然要提升薪酬标准到明显高于同行的水平,反之则持平甚至下降。我觉得薪酬的增长或者下跌,应该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来,不应该定个死数字。”苏迎新的观点算是对员工薪酬的调整问题作了总结。
  指导线怎么才能真正发挥“指导”作用?据报道,各地在发布工资指导线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关措施。比如,河北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工资或者工资水平偏高增长过快的两类企业定期予以通报;天津则提出不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导报记者向山东省相关部门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比其他省份的做法更进一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已列为2016年山东省一类立法计划,近期该制度将落实为地方性法规。指导线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将充分发挥指导作用。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王凯”“尹芸”系化名)




编辑: 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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