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优抚补贴,都是关乎百姓生计的救命钱。然而,有些人为了自己的腰包,竟打起了这些钱的主意。记者今天在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及“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5%,挽回经济损失2812万元;共查办“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561件206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3.8%。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发生在惠民扶贫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查侵犯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1456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66%。其中,在惠农扶贫领域立查539人,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查264人,在教育领域立查154人,在医疗卫生领域立查141人,在社会保障领域立查160人,在土地管理领域立查157人。
检察官分析,从全省查办的案件情况看,惠农扶贫领域、“小官贪腐”职务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并呈现5个鲜明特点: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较为突出。
今年以来,共立查科级以下贪贿犯罪案件1457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346人,占24%;立查惠农扶贫领域贪贿犯罪案件455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24人,占49%。
●共同犯罪、窝案、串案现象突出。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窝案、串案、共同犯罪所占比重较大,常常是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今年以来,立查惠农扶贫领域窝案串案207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35%;立查“小官贪腐”共同犯罪521人,占立案总数的25%。
●发案环节集中。
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专项款物管理、质量监管认证、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资金发放管理环节尤为突出。今年以来,查办支农惠农、专项补贴和扶贫资金发放管理环节贪贿案件183人,占惠农扶贫领域贪贿案件总数的40%。
●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惠民扶贫资金的投入,作案人员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涉及人数多,查证工作量大。
●直接侵犯群众利益,影响坏、危害大。
扶贫领域和“小官贪腐”职务犯罪案件虽多数数额不大,但其涉案资金多为各类扶贫救济款、土地补偿款、良种补贴款,直接侵犯广大群众利益。
●案例一○
检疫员徇私舞弊让有毒猪肉上市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3年10月,刘峰在担任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副站长、济南市方圆食品厂驻厂检疫员期间,非法收受该厂厂长所送财物。在负责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部分生猪沙丁胺醇(瘦肉精)呈阳性,但其不履行检验、检疫的监管职责,未将抽检的结果报告长清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仍加盖动物制品验讫章,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大量有毒、有害猪肉流入市场。法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刘峰有期徒刑4年。
检察官说法:刘峰作为检疫人员,置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导致大量注射过瘦肉精的生猪肉流向市场,给群众健康安全带来危害。事件曝光后,迅速被多家媒体网站报道转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依法查办食品安全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并向发案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依法履职。
●案例二○
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偿款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1年至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太平村原村委会主任吕则锋,原村委委员吕则刚、赵爱美,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费用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发放周村区孝妇河整治改造工程、新华医疗器械厂征地工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的职务之便,采用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国家补偿款35.99万元。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吕则锋、吕则刚、赵爱美有期徒刑4年、3年、3年。
检察官说法:村级“两委”干部担负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职责。吕则锋、吕则刚、赵爱美却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费用行政管理过程中借机发财,套取国家补偿款,塞进个人腰包。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接到线索后迅速开展行动,在较短时间内将问题查清,确保了国家补偿款真正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
●案例三○
教育局长非法收受财物为人谋利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1年至2015年,崔崇剑利用担任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1万元,为请托人在图书室设备采购、图书整理业务、幼儿园改制、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崔崇剑有期徒刑11年。
检察官说法:作为教育行业基层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崔崇剑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但却掌管着辖区全部教育资源,是典型的“位不高、权很重”的党政“一把手”。该案的查办充分说明,基层行政权力在封闭状态下运行,如果不加强监管,容易滋生腐败。检察机关在坚持严惩腐败的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领导和重点岗位职务犯罪预防的力度,有效遏制此类职务犯罪的上升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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