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17日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1-5月有17家企业主动撤回首发申请,证监会终止审查,并表示“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网上民意沸腾,一致赞成和拥护! 这实际是对先前不顾客观、不问条件地推行注册制的事实上的否定——企业首发新股不仅要审查,而且要从严审查。 注册制的核心是将风险博弈完全交给市场,但在强制退市制度尚未得到严格执行、各种欺诈发行和违法行为尚未得到有力遏制的情况下,贸然强推注册制,将对中国证券市场造成毁灭性打击。证监会从严审查IPO,符合中国证券市场实际,顺应广大投资者要求,是明智和负责任的。 截至16日,在沪深市场排队上市的企业共有788家。按照每周发行3家的速度,需要整整6年才能消化完现有的首发“堰塞湖”——这还不包括新增加的排队企业。少数企业和保荐机构急于先上报、先排队,隐瞒企业存在的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在条件尚不成熟时就上报材料,在审核过程中问题逐渐暴露。 针对这种“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行为,证监会规定,如果企业在申报时,通过粉饰财务报表、隐瞒或有债务、掩盖真实情况等方式,意图包装上市,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有遗漏乃至欺诈发行,则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真实性义务,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特别申明,“因主动撤回申请而终止行政许可审查,并不意味着上述法律责任的豁免,并不产生终止追究责任的法律效果。” 什么意思?意思是说,如果申请时企业有故意包装欺诈行为,即使后来主动撤回申请,也要追究法律责任,顶多算“违法未遂”。如此一来,那些“带病申报”的企业就要掂量掂量:别圈不到钱,反被罚一笔。此举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减缓首发压力。 投资者在网上给予了一边倒的支持:如“股市看到了希望”、“这个事早该做了!”、“看到证监会监管上位,力度加强,赞一个”、“理应如此,责任所在”、“只要从制度上消除IP0腐败的温床,IPO审查制有何不好!至少1O年内,中国不适应注册制”、“刘土余任主席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越来越规定范”等等。 刘士余履新后,在今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的两句话让人印象深刻,“深知老百姓挣钱不容易”、“每一项改革必须牢牢地立足中国国情”。新一届证监会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各界不吝好评。 投资者还有哪些期待呢?归纳起来有主要三点: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实行T+0交易制度、限制大股东减持。其中限制大股东减持,在最近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中已经有所体现;而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意见最为集中,呼声最为强烈。 不知这些建议证监会听到没有。彻底整顿中国证券市场,民心所向,民心可用。希望证监会能够不负投资者的殷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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