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荫环建议,中央层面应加强对海外园区建设的协调和指导,鼓励更多企业通过海外园区“走出去”。 为什么要借助国家的力量,帮助企业走出去呢? 首先,目前我国已在全球开发运营了70多个境外产业园区,这些产业园区大多位于东南亚、中亚、非洲等不太发达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基本上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起步,中国企业在产业园区经营,除了产品本身的生产和销售,往往还要自己动手建设水、电、路等最基础的设施,非常麻烦。 譬如,中非莱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军反映,他们在尼日利亚搞项目需要买水泥,最后找到副总统的弟弟帮忙“写条子”,交给水泥厂,才解决问题。 再譬如,中国公司柬埔寨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圈地建厂房,当地人不愿意,说影响他们放牛。中国公司耐心跟他们解释:“有了工厂,你们可以过来上班,还有工资拿。”他们这才同意。目前这个经济特区解决了柬埔寨1万人的就业问题。类似“三通一平”、厂房建设等在国内产业园根本不成其为事的事情,在海外园区却常常让企业挠头。如果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能够跟“走出去”的中企密切联系,利用自身情况熟、人脉广的优势,多给企业提供帮助,比企业乱碰乱撞要有效得多。其次,国内开发区由政府主导,而境外合作区则完全由企业主导。“政府把线拉上,可没电厂,因为电力设施只能满足用电量需求的三分之一;政策给了,可到了海关,海关说政策是财政部给的,我们不管。”根本原因是当地政府还没有像中国那样把经济特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解决这样的问题,只能通过两国政府间谈判,促请对方理顺政策和管理机制,靠企业个体的力量显然做不到。 海外园区的中企认为,“所有问题中最难的,应该是金融服务没有‘走出去’。”这些企业已经在海外园区投入了巨额资金,但是在海外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无法作为国内银行的担保物。他们想了很多办法,譬如“外保内贷”,就是把国外形成的固定资产担保给当地银行,当地银行向国内的银行做担保,国内把贷款给当地银行,指定做园区项目。如果园区不能还贷,外国银行把园区产业收去变卖,再把钱还给中国银行。据称,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已有小额度外保内贷的成功先例。 如果金融“走出去”,海外园区的中企就可以当地抵押、当地贷款,省去很多时间和费用。但是像金融“走出去”这样的事情,必须国家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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