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有人把知青返城算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失业高峰,把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工人下岗算作第二次失业高峰,认为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有可能导致第三次失业高峰。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2月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化解过剩产能会否造成新一轮裁员潮”时指出,中央政府会考虑支持政策,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来应对。我们也不会让它酝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徐绍史所说的“中央政府会考虑支持政策”,主要指中央财政将安排1000亿元,首期或将安排300亿元,主要用于钢铁、煤炭行业的“僵尸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据称,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人员安置。预计春节后这笔资金将陆续到位。 但徐绍史所说的“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来应对”,我们心里还是有点“打鼓”——在过剩产能量大面广、经济增速继续下滑、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地方是否真的“完全有能力”来应对?也许广东、浙江等财力保障比较好的省份问题不大,但像山西、河北、内蒙古、东三省等地区,应付起来肯定吃力。因此,将来的专项资金应该重点向这些地区倾斜。 徐绍史还说,就像钢铁和煤炭的这两个行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占比大数也是一半一半,很多民营企业的经营也不会找政府,倒闭也不会找政府。现在比较突出的就是一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部分员工,因为都是历史延续下来的固定职工或者合同制的职工,他们所在的企业如果产能需要压减的话,可能有问题。 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民营企业去产能所造成的失业,由民营企业自己负责,国家主要负责国有企业。这话听着心里冰凉,但说的是实话——如此庞大的下岗失业人群,国家有限的财力怎么能够包裹得过来?显然要优先保障负有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 民企职工失业是不是就没人管了?也不是。国家要筑牢社保底线,使这部分人的生活有基本保障,不至于落到空挡里。民企有一道防线(社保),国企有两道防线(社保、财政专项支持资金),这就是差别。 那么,淘汰落后,减产减岗,职工到哪儿去寻找新的就业岗位? 一般来说,地方政府通常不希望企业因为压减产能而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求企业最大限度稳定岗位。在这一轮淘汰落后产能之初,只要不是全面停产、倒闭的企业,企业对于淘汰部分生产线而富余出来的职工,通常先在内部进行岗位调剂,让职工转岗转产而不是失业。以河北为例,数据显示,2011年~2013年,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26家,涉及职工12万人。这其中52%的职工通过转岗、转产留用等渠道得到安置,比例占到一半以上。 但随着压减产能任务的推进,企业通过内部转岗转产来安置员工的空间越来越小,一些还未淘汰的落后产能也到了必须关停的时候。同时,企业中有能力自谋职业的职工大多已主动寻找出路,需要安置的恰恰是就业难度大、竞争力弱的职工。 对于这一部分人,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鼓励企业稳岗的同时,要允许企业在法律范围内调配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项要素资源。对面临裁员的职工,政府应保护其合法权益,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等。而更为积极的,是通过适度扩大投资,补上供给侧中不足的产品和服务,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如医疗陪护、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网购快递、学生“小饭桌”、体育旅游服务、环境养护等,这些行业既缺人、又必需,应该很好地开发出来。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