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美国有硅谷,硅谷背后是华尔街;中国要创新,创新离不开资本和政策的扶持。 李克强总理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此举无疑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 从2010年起,国家在北京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了金融、财税、人才激励、科研经费等促进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政策,取得积极成效。此次会议决定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试点政策,就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创业热情的“乘法”,激发人们尤其是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我们过去管得太死了。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一旦有了科技成果,奖金就要和所有职工一起分。”李克强在会议上表示,这表面看显示了公平,但实际上却抑制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反而没了效率。 常务会议决定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主要着眼点是通过利益调整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其中有3项政策已于早期确定推广,包括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新推广实行的3项优惠政策,集中在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方面。具体政策包括: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等。 当然,通过利益和物质激励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只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基础,而涉及科研人员积极性的问题复杂多样,还需要从软环境上进行大量的简化和优化工作。 譬如,许多科研人员实际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各种项目经费,这就迫使科研人员每年要为“跑项目”使尽各种招数,甚至不惜通过种种包装,“一女多嫁”。 又譬如,名目繁多的评审和评估,以及与之配套的“排行榜”,不仅耗费了科研人员大量的精力,更因政策上将这些排名与单位的政绩以及科研人员的业绩、待遇紧密挂钩,从而引发了一股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之风,使科研人员无法静下心来潜心研究,还使各团队之间的优势不能互补,研究成果不能共享。 再譬如,科研团队管理上某种行政化的趋向和“官本位”观念,不仅影响着科学民主的发扬,更拉大了科研人员之间的贫富差距,还诱发了“学而优则仕”的苗头。 创新需要自由,包括财务自由、时间自由、思想自由等。保障科研人员的创新所得,使其不必为钱财犯愁,并有相当的成就感,是政府的职责。同时,还要尽可能使人才流动起来。 科技活动本身的特点要求给予科研人员跨地域自由流动的权利,以避免人才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配置。日本采用的创造性流动科研体制赋予了科技人员自由流动的充分权利。美国的技术创新法也规定由商务部门与国家科学基金会共同制订鼓励科技人员在高等院校、产业界和联邦实验室之间交流的政策措施。不少发达国家为保障人才的择业权利,还规定科技人员在不能发挥专长、待遇不公的情况下有权辞职,并给予物质补偿。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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