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经济新闻中心 - 财经 - 租房取过公积金购房算首套


租房取过公积金购房算首套




财经  加入时间:2013-4-10 9:35:15  来源:北京日报 

   首套房认定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其他方式不算在内

    租房取过公积金购房算首套

    “没有公积金提取记录、没有贷款记录、名下没房,满足这3样才能按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那原来拿着租房发票提取过公积金的怎么办?”面对这样的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昨日回复称,认定缴存职工所购买的是不是首套房,是以“购房提取记录”为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提取过公积金的,均不算在内。这也就是说,如果曾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再购房时仍算首套。

  租房提公积金无碍“首套”认定

  公积金贷款新政一出,在网络上顿时引发了很多网民的疑问。新浪微博中,“女巫Tina”、“matthewzx”、“小青”、“肉肉他娘”等注册地显示为北京的网友纷纷发出疑问,不知“无提取记录”方被认定为购买首套房的规则里,是否认定租房人拿着租房合同、发票提取过公积金也算二套房。

  “其实市民仔细看看文件就会发现,文件规定的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这意味着如果以租房、房屋大修翻建等名义提取公积金,并不计算在内,买房时仍旧可以按照首套房标准申请公积金贷款。”北京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文件中的原文为“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可以按照首套房申请公积金。

  如果以房屋大修、翻建等名义提取过公积金,是否意味着缴存人名下一定有房,如今申请贷款时不能按照首套房享受低首付和利率优惠了呢?对于记者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本市以翻建、大修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人极少,这几年几乎没有过这样的案例。

  “此前规定可以用翻建、大修的名义提取公积金,是为了照顾一些住在老平房院落中的缴存职工。老房子维修、翻建都要不少钱,因此开辟这样一条通道方便市民提取。”这位工作人员说。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所谓“无住房记录”,其实就是申请人及家庭名下没有住宅,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没有租户的记录,也不存在如果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就要被记入住房记录的说法。

  收入突降可申请下调月供

  为了让市民对公积金贷款新政中的名词了解得更为详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也正式发布通知,其中显示,“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98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

  在新政中,要求计算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时,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还将适时根据基本生活费标准变化,调整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

  新政中还有一条显示为,如果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该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下发的通知,201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公积金系统中也照此标准认定。

  对于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如何确定,这位负责人说,月收入原则上按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确定,比如个人月缴存额为1200元的,按照12%的缴存比例,其月收入则为1万元。而离退休职工则采用单位收入证明方式确定月收入。这位负责人表示,将适时根据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变化情况调整相关数据标准。如果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相关新闻
  全市1201套住宅赶上新政

  8日凌晨,本市购房资格审核和网签系统终于恢复。昨天市住建委公布数据显示,8日当天,全市期房住宅签约套数398套,现房住宅签约套数172套,存量房住宅签约套数631套。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这些购房人再申请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都要按照新政执行,即二套房需缴纳七成及以上首付款,利率浮动1.1倍。

  数据显示,3月北京纯商品住宅新房网签量达10734套,日均为346套。但从3月31日到4月7日期间积攒的网签量,到8日只反映出了570套一手商品房网签量,相比大幅降低。

  昨日二手住宅的网签量仅有631套,被业内人士称为“大大低于预期”。此前,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曾经预测网签暂停8天内二手房网签量不会超过2000套,但这低于预期三分之二的网签量还是让人大跌眼镜。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张旭认为,二手房个税虽然出台了规定,但一些具体标准和操作尚未明确,在个税具备征收标准明确之前,市场观望情绪仍难以减轻,成交量在短时间内不会明显回升,与新政之前相比,需求出现明显回落。预计4月下旬,各类房源具体如何征收才会逐渐清晰。(记者 耿诺)




编辑: 石头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