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    原创    山东    公司    金融    山东国资    智库    鹰眼IPO    热点    好品山东    证券    消费    楼市
经济新闻中心 - 财经 - “特供”商品销售调查:散装酒贴上特供 身价倍增


“特供”商品销售调查:散装酒贴上特供 身价倍增



财经  加入时间:2013-4-7 8:12:23  来源:新京报 

网络成违法销售“特供”商品重灾区

    近日,中央五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严格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行为的责任追究。在社会特权崇拜之风的影响下,“特供”“专供”产品长期获得市场和消费者默许,各种烟、酒、茶叶等产品被不法商贩贴上“特供”“专供”标签,打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名义肆意销售,由此衍生出巨大利益链。

    ■案例
    散装酒贴上“特供”身价倍增

    几十元一斤的普通散装白酒,装进贴有“特供、专供、接待用酒”等的“奢华酒瓶”,身价瞬间倍增、利润惊人。2012年5月份,贵州省工商部门接到举报,称一家名叫汇文酒业的白酒经销公司在销售所谓的武警专供酒,且销量很大,工商部门随后展开彻底清查。

    据这家酒业公司的负责人李某交代,他们从2011年3月开始,自行设计并印制“武警接待酒”、“15年陈武警专供酒”、“30年陈武警专供酒”的瓶贴、包装盒、包装箱,然后交给仁怀市茅台镇一家酒业公司的业务员。这名业务员又根据汇文酒业的要求,租用了一间民房,用酒厂生产的未贴标识瓶装酒,进行包装所谓的“武警接待酒”和“武警专供酒”。

    据调查,这家企业从未经武警部队授权,擅自大规模生产、销售、大肆炒作“武警接待酒”概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因此,工商部门认定贵州汇文酒业有限公司销售所谓武警专供、武警接待酒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没收各种专供酒共计2463瓶,没收其非法收入1.6万余元,并对其作出15万元的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发现,这些假冒定制产品经过包装、灌装、销售等环节,通过“专业经营”和“规模生产”,形成面向全国的产、供、销“一条龙”生产和销售网络。

    经过清理整顿,打着“特供”、“专供”标识的商品如今在实体店已很难见到。但在淘宝等网络销售平台上,输入“特供”关键词发现,仍有数万条宝贝搜索记录,不少商家打上“内部特供”、“军需专供”标识推销商品、公开售卖,网络仍是不法商贩违法销售特供商品的重灾区。

    ■调查:利润大可避税催生利益链

    记者最近调查发现,许多“特供”产品基于庞大的市场需求,而背后更是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

    成本低廉收入稳定

    酒瓶、酒盖、丝带、商标、酒盒、包装袋,假茅台酒配件一应俱全,再灌入自家的散酒,一瓶“特供”茅台就这样酿成了。

    云南、贵州、湖南、湖北等地市场上近期还频频出现神秘“特供烟”。有的拥有全部为“0”的特殊条码,有的拥有“典藏版”等名目,有的是白纸“反包装”。

    据了解,所谓特供商品多数是假货,生产不需要研发投入或先进设备,只需给包装印上“特供XX机关”、“专供XX国宴”等字样,不少生产商都是作坊式生产,成本低廉、收入稳定,基本“包赚不赔”。

    利润巨大可以避税

    其实,生产商挣的只是“小钱”,真正“挣大钱”的,是一批“扮相神秘”的销售商,他们已经织出一张巨大的“特供”销售网。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销售商基本不开店,也基本不纳税,而是采用直销和团购渠道进行。他们往往声称和某某机关部门或知名烟酒企业有特殊关系,然后层层拉关系将“特供”产品销售出去。

    不按常规“出牌”的销售商们,将一瓶成本几十元的廉价“特供酒”,卖出了成百甚至上千元的“名酒价”,自然也网住了巨额的经济利益。

    低调奢侈高调炫耀

    “一瓶印有某某特供的白酒上桌,饭局的档次似乎都不一样了。”一位消费过“特供”产品的人说,自己并不在乎这个“特供”是真是假,吸引他的是“特供”产品不菲的价格以及头顶上那道神秘的“光环”。

    专家认为,人们往往以享受“特供”商品为荣耀,认为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感觉自己享受到了“特权”,而不透明的“三公”开支则为“特供”消费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精明的商家正是抓住人们对权势的迷恋和制度上的漏洞,才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并牟取大量利益。(据新华社)


 




编辑: 石头

[山东财经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敬请注明出处和作者,违者必究!。凡本网注明来源非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信息,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新闻推荐
 
·> 这些地区间铁路旅行时间大幅压缩!回家更快了!
·> 世界首个!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
·> 91家公司排队备案境外上市 港交所和纳斯达克成热门选择
·> 1月16日A股收盘:大金融股异动,带动指数飘红!
·> MLF超额续作,一季度降准降息仍有可能
·> 深股通新增2只宽基ETF,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创业板优质企业
·> 首部“银发经济”政策文件出台!这些板块有望受益
·> 沪深交易所发出38份纪律处分,释放“严监管”信号
Copyright @ 山东财经网   地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号 大众传媒大厦F24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sdenews@126.com

备案号:鲁ICP备09023866-44号 鲁新网备案号:20100011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85196503 邮箱:sdenews@126.com